陕西:构建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机制 近年来,陕西省认真贯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岗位,强化激励保障,有力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制度机制,凝聚服务基层的整体合力
该省坚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教育、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政策衔接,形成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强大合力。先后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扶持力度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从宏观管理到基层招聘、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创业扶持、公共服务等专项政策,营造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良好政策环境。
拓展就业渠道,搭建面向基层的广阔平台
加大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力度。2006年以来,累计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17.2万人,其中公务员3.5万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万人。先后组织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县及县以下医学本科生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9个基层招聘项目。其中,22731名振兴计划招录人员及7530名县及县以下医学本科生招聘人员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充分发挥了基层招聘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缓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和基层人才不足的矛盾。
加强改进基层招聘工作。针对基层招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统一,创新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新举措,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项目进行整合,统一考试、定向招聘、直接聘用,着力解决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多头管理问题。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山区县及艰苦边远县区事业单位,降低招聘门槛,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对通过招聘纳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的人员,除教育、卫生专业外,聘期前两年均安排到村工作,享受统一的政策规定、工资待遇、补贴标准,着力解决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
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通过减免税费、社保补贴等方式,主动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清障减负。通过校园招聘、供需见面会、专场招聘等形式,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有效激发了中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2006年以来,每年超过七成的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
积极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积极搭建创业平台,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将学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引领7.05万人实现自主创业。强化困难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一对一”帮扶,实行托底安置。2009年以来,每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2万个以上,累计安排见习19.6万人,实现就业7万余人,留用率达到36%。
强化保障激励,营造扎根基层的成才环境
提高待遇标准。实施基层服务人员提前转正定级制度,工资高定1-2级,给予社保补贴,严格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解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后顾之忧。
拓展发展空间。通过岗前培训、后续培养等方式,为基层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创造条件。强化干部选拔的基层经历导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定向基层一线倾斜,激发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
畅通流动渠道。对于在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允许在本县境内同级同类单位之间流动,并在行政事业单位招考上给予政策倾斜。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发布、简化办事流程。
建立奖励制度。持续开展学历教育项目资助,鼓励乡镇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每年资助2000名,全额报销学费;对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服务人员和定向医学招聘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其中从医类奖励3万元,从教、从农类1万元,鼓励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