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来,山东省约2.6万名 “三支一扶”人员走进乡镇基层,活跃在137个县(市、区)的1610个乡镇(街道),开辟了基层引才聚才储才新路径,为基层民生事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2006年,山东省建立了由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团委7个部门参加的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了民政、水利部门。各部门坚持把“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纳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局,作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手段加以推进,协调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重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各市县也相应成立调整领导小组,逐渐形成了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为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创新完善招募政策,严把“入口关”,确保人员招募质量

一是严格规范招募流程。推行“阳光招募”,把岗位、条件、政策、程序、结果全部向社会媒体及时公开,及时发布招募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募工作。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统一公示,各市组织面试、体检。二是扩大高校毕业生招募范围。2007年由面向“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募放宽到“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各市取消本地生源限制,2017年取消了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限制,今年对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三是广泛开发岗位。在最初的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岗位基础上,逐渐增加了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服务、水利等涉农服务岗位,为基层输送急需短缺人才。

三、加大培养力度,提升招募人员能力素质,提高人岗匹配度

坚持岗前培训,“不培训、不上岗”。制定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去年全省培训优秀“三支一扶”人员1333人。创新完善培训方式,采取讲授、座谈、答疑、互动教学、情景模拟、素质拓展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

四、严格管理,落实保障待遇,营造干事创业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工作以及服务期满证书发放工作。二是不断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利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开展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更新、状态更改和期满跟踪服务等工作。今年,对“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历史数据进行了全面清查,确保基础信息数据“零差错”。三是注重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听取基层服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立足基层成长成才。四是全面落实生活补贴政策。目前,全省各市均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按月、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对新招募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五是落实参加社会保险政策。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等方式按时足额参保缴费。鼓励各市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办法,加大待遇保障力度。

五、多措并举,拓宽出口,大力促进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创业

一是加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力度。从2008年至2010年,全省采取“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自2011年起,实行定向招考招聘,并逐渐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力度;自2017年起,“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统筹协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充分挖掘就业岗位,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广泛吸纳期满服务人员。各市将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三是加大鼓励创新创业力度。服务期满人员两年内自主创业的,落实各项扶持创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