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上海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团市委等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各项工作。
一、积极完善招募工作机制
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要求,上海市在总结历年“三支一扶”工作的基础上,从岗位征集、招募流程、岗前培训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各项招募工作。一是重视岗位征集工作。以农村基层的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计划为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输送青年人才的目标定位,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的岗位分类标准,立足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在镇村综合管理、法律服务等社会事业类支扶岗位的基础上,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在农技推广、合作社助理等专业技术类支扶岗位的基础上,新增“水利”岗位,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继续将基层单位历年来的人才培养、使用和期满留用等情况作为招募的参照要素,将期满录用与招募工作相结合,将基层单位未来2—3年的空编情况作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重要指标,为表现优秀、有志于留在农村基层的大学生创造融入农村基层的基本条件,确保“以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为目标,以留人为保障”的“三支一扶”招募机制。二是完善招募流程。试行“三支一扶”招募与选调生招募的有序衔接。将已通过2017年度上海市选调生笔试考试、参加面试后未被录用的选调生,纳入“三支一扶”招募范围,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共有2名选调生入围上海市2017年度“三支一扶”计划。2018年又有5名选调生报了三支一扶岗位。充分重视基层用人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在考生报名期间整体参与招募工作,实行区基层单位对报名考生资质的审核,确保进入面试的考生与基层岗位要求的匹配性。此外,为进一步扩宽“三支一扶”报考生源,打通三支一扶与基层事业单位的接口,会同上海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将“三支一扶”招募考试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三是充分开展宣传引导。继续开展“政策宣传进校园”和“支扶学子母校行”系列宣讲活动,通过政策集中宣讲和支扶学子回母校畅谈基层工作实践以及高校领导的现场动员,较好地营造了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积极导向。四是扎实开展岗前培训。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了上海市选聘到村任职及“三支一扶”岗前培训。培训课程涵盖“三农”基本方针和政策,基层工作心理调适,郊区基层工作现状与工作方法等,为大学生即将开展的农村基层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积极搭建大学生成长实践平台
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各郊区和镇村基层单位作为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心和直接受益方,充分发挥了在人才使用和培养等关键环节的关键作用。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则在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的基础上,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各区,通过鼓励调研、表彰激励等方式,进一步搭建大学生服务基层、成长成才的实践舞台。一是继续开展“支扶学子看农村”系列调研活动。按照“自由选题、新老组合、专人指导”的原则,鼓励大学生利用支扶的业余时间,在农村基层工作期间开展自主调研工作,为农村工作献计献策。同时,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各区基层和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两轮调研项目评审工作。一方面为大学生搭建调研汇报的平台,锻炼工作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区基层工作提供大学生独特的调研成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举办“三支一扶”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6号)要求,针对大学生在农村基层的工作性质和经常性问题,以工作能力的提升为目标,举办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用人”主动性。各郊区在进一步完善日常教育和管理制度的同时,充分重视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关心凝聚等各方面对大学生加以培养,将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特长、挖掘大学生的潜力与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锻炼青年人才、在实践中充实农村基层人才队伍。
三、落实各项服务配套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创造更多机会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留在农村基层。上海市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的服务保障机制,严抓各项政策的落地,切实落实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优先录用、报考研究生以及引进落户和就业指导推荐等方面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发挥“三支一扶”计划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导向作用。一是积极协调提升待遇和经费保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按照上海市基层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积极研究支扶人员生活待遇调整。目前,调整待遇问题已经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达成共识,正在按程序报批。同时,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新招募大学生服务满6个月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的发放工作。二是落实公务员定向招录政策。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配合市公务员局做好乡镇机关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录相关工作。三是落实服务期满大学生落户有关政策。协调市教委、市发改委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落实非上海生源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农村基层的落户优惠政策;同时,针对期满大学生考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时间较为分散等特殊情况,延长申报落户时间,做好符合条件的服务期满大学生的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