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我部在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范围内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以来,各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公示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展示了诚信开放形象,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度工作总结自查
各机构要深入开展总结自查,分析和梳理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认真撰写年度报告,如实填写统计报表,重点总结自查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本单位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设立分支机构等总体情况及有关事项变更情况,有事项变更、变化的,要详细列明有关情况。二是本单位人事代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流动人员职称评定、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等业务开展情况。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业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83号)、《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等,深入总结本单位在落实取消收费、规范档案接收和转递、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严肃档案纪律及加强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等工作情况。三是行政处罚情况。主要指本年度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财政、公安等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包括时间、事由、处罚部门、处罚形式、整改措施等。四是本单位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自主公示年度报告
各机构要在总结自查基础上,重点围绕自查主要内容,依法自主公示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和业务备案情况;二是行政处罚情况(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处理完毕的处罚);三是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服务范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四是本单位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名称及网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涉密信息,或其他暂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列入公示表中进行公示。对于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各机构可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三、进行年度报告有关信息统一公示
我部将对各机构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等情况进行汇总,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等进行统一公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年度报告统一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自主公示的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二是各机构《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详见附表3)所列信息;三是各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是否延续有效;四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同时,我部将加强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开展抽查核查工作
我部将对各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及公示信息,依法开展抽查,并根据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按要求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且管理服务规范的机构,确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延续有效;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拒绝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存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2020年1月31日前,各机构对2019年业务工作进行总结自查,撰写年度报告,填写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业务情况统计表及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详见附表1-3),并将年度报告、2019年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及附表1-3(电子版发指定邮箱)报送我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各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二)2020年1月31日前,各机构要通过所属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将《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详见附表3)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2020年2月,我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等平台,对各机构年度报告有关信息,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2020年3月,我部对各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相关情况开展抽查核查。3月底通报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六、有关要求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充分认识到依法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是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本要求,各机构要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年报公示的主动性、自觉性。各机构对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向我部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在年度报告公示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可及时向我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反馈沟通。
联系人及电话:侯立波 84208245 传真:8420824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邮编:100716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
http://www.chrm.gov.cn
附表:1.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2.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统计表
3.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表1 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表2 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统计表.xls
·附表3 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