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2〕576号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为全面了解2012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指导、规范管理,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我部决定开展2012年度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2年度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有关变更情况,重点检查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才培训等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2013年1月25日前,各服务机构进行自查,撰写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填写《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2年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2年业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2013年1月28日-2月1日,各服务机构将上述材料及2012年度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资产损益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
(三)2013年2月25日-3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部分服务机构进行抽查;3月底前召开年度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梳理。
(二)要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认真撰写工作总结,总结中对检查的重点工作要充分体现。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提交书面报告。
联系处室及电话:人力资源市场司市场监管处
84208246 84208244(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市场监管处
邮 编:100716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
http://www.chrm.gov.cn
附件:1.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2年
基本情况统计表
业务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