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省项目办研究决定, 2021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将继续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至2年的志愿服务。

No.1 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报名、选拔招募、培训派遣的方式,面向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拔招募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基层工作,主要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服务。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2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No.2 服务地区

2021年服务地为杭州、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六个设区市的26个服务县:淳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磐安县、武义县、缙云县、景宁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松阳县、遂昌县、云和县、常山县、江山市、开化县、柯城区、龙游县、衢江区、洞头区、泰顺县、永嘉县、岱山县、嵊泗县。

No.3 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即日起至8月12日18:00截止)。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登陆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系统(http://lxjh.zjgqt.org/login)进行网络报名。

No.4 选拔标准

(一)具有志愿精神;

(二)综合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三)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省项目办招募体检;

(四)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获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五)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以报名;

(六)优先推荐条件: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读研究生;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服务地紧缺的农、林、牧、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学生;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参加青年突击队、返乡大学生到社区(村)报到、与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家庭子女“手拉手”专项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学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

No.5 政策支持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学习深造。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省项目办负责为每名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服务地项目办负责为志愿者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公务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五)就业创业。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有关部门要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六)定向招聘。2021年新招募的志愿者(不含续签志愿者)到相关岗位服务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可参加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被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浙江省项目办咨询电话:0571-8517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