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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8〕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进一步简化优化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20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6月29日以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布,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新精神新要求,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发展、活动规范、服务提供、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是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
发布时间:2018-09-06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6号),经部领导同意,兹定于9月中旬在山东烟台举办第二期全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9日至14日(9日报到)。 培训地点:烟台中心大酒店(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81号)。 二、参加人员 每省各推荐在岗服务优秀“三支一扶”人员2人,山西(含天镇县3人)、安徽(含金寨县3人)各推
发布时间:2018-08-21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8〕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人社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督〔2018〕24号)的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关于打好脱贫攻
发布时间:2018-08-03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20
[全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财务)厅(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有关要求,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7-11-16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及时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积极做好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转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目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仍然存在手续繁琐、标准不统一、个别机构拒收档案等问题,与流动人员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
发布时间:2016-05-25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统一部署,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激发了市场活力,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促进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现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
发布时间: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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