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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2022年广西将招募1505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20年至2022年)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相当于本科学历报考。 3.年
发布时间:2022-07-15
[河南省]河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2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200名(中央计划1600名、省级计划1600名,省级计划主要用于招募水利、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其中支
发布时间:2022-07-01
[天津市]2022年度天津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公告
为助力乡村人才振兴,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2022年天津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或天津市户籍毕业生,2022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 2.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西藏生源少数民族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50个对口县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支医岗位。具体地区请参照《天津市2022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
发布时间:2022-06-24
[青海省]2022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给基层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助力青海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2〕330号),启动2022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分配方案 2022年,全省计划招募18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向招募800名,常规招募1000名)。 各市州招募计划 (1)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
发布时间:2022-06-24
[山东省]202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一)招募数量。全省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953名,详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28周岁以下(199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
发布时间:2022-06-24
[江苏省]江苏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2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67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我省将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八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
发布时间:2022-06-17
[福建省]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乡村振兴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我们制定了《福建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
发布时间:2022-06-10
[安徽省]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2〕12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安徽省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皖办发〔2017〕43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乡村振兴,充分明确“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条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发布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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