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三化并举”赋能以“评”促建结合辽宁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科学制定评定方案,从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成效、健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完备和加减分项等3方面设置62项观测指标,通过各市自评、省级认定、结果公示、监督管理等环节规范评定流程,对全省14个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星级评定,坚持指标具体化、流程规范化、结果示范化并举,形成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终亮成果的评定闭环,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强机制保障。

二是坚持聚势聚力,“四级联动”赋能以“星”助优。强化统筹推进、一体联动,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借力省、市、县、乡的“四级联动”工作体系优势,实现责任上全链条、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制度上全贯通,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强化星级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跟进重点项目落实,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就业工作重心下移、业务下沉、服务下延,以真考实评促进真抓实干,让群众在公共就业服务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打造全省“升级版”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五治融合”赋能以“管”增效。着力在优化机构布局、健全服务机制、规范服务制度、便捷服务方式、智能服务手段等方面加强治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以星级评定工作为契机,推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是谋划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经验,也是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方法论,星级机构评定后,各地从制约公共就业人才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薄弱领域入手,对准群众的急难愁盼,出实招、务实功、见实效,增强就业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全省就业公共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