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海南省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适用范围、补助标准、经办流程等事项,政策将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经办机构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招用时间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适用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指在我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据了解,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