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就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出指导意见,明确了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共治等16条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认真落实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等改革举措。要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开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审批结果等信息。要做好行政许可下放和承接工作,提高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同时要加强管理,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实现无缝衔接。

《意见》提出,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实施随机抽查监管制度,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比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活动,建立覆盖全行业的诚信档案,探索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鼓励各地研究制定具体办法,逐步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中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场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意见》强调,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招聘活动管理,切实做好现场招聘会场地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动态监测,依法规范网络招聘活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集体户口挂靠费等费用的规定,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改进服务质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意见》指出,要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工作。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好已发布标准的推广应用,发挥好标准的基础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管理信息化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队伍特别是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共治,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良性互动,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的社会化水平。引导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监督,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