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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十四条措施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5项14条政策措施,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完善政策体系。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的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 拓宽就业渠道。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促进并重,积极引导基层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支持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途径就业。统筹对接相关部门,推进“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持续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基层就业机会。搭建“双创”服务平台,推进创业服务集成办理,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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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上海:聚焦急需紧缺人才 构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格局
上海市委、市政府将“新增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4.5万人次”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以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突破口,着力培养大批符合就业导向、契合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推动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基础保障。 截至7月底,上海市已新增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2.34万人次,高技能人才新增数量占各等级技能人才新增总量的比重,提高到36.0%。上述人员中用人单位评价发证的有0.35万人次,社会化评价发证的有1.99万人次。新增高级工中排名前五的职业(工种)分别为:育婴员,0.39万人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互联网信息审核员),0.21万人次;电子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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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新疆:发布人才引进政策指引
为深入实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引进政策指引》。 《指引》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层面和各地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实施“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其中,领军人才专项是全职引进具备突破关键技术、支撑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学科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专项是柔性引进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同行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优秀工程师等专家人才;青年博士专项是全职引进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的博士和博士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项是全职引进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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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北:举办2024年“才聚荆楚·成‘就’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湖北省人社部门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近日,湖北省17个市州统一举办"才聚荆楚·成‘就’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 湖北省"才聚荆楚·成‘就’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将持续至9月15日,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38场。“点对点”宣传。采用智能机器人语音外呼和12333短信广泛宣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人力资源机构和社区基层平台对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点对点、全覆盖推介招聘企业、岗位信息,确保服务对象应知尽知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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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北:十九条措施规范职业技能培训 力促高质量充分就业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近日,河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十九条措施》,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突出就业导向,建好“两目录一系统”。围绕重点产业设置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根据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发布河北《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明确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科学设置本地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范围,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优先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康养产业、冰雪产业和地方支柱特色产业、劳务品牌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引导培训资源向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生产必需和市场用工急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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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将归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社会性岗位不少于150万个
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江苏计划筹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策性岗位不少于10万个;归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社会性岗位不少于150万个。对开办网店等创业者,给予最长3年、最高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多渠道稳就业。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给予稳岗返还,对吸纳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将536个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强技行动”,提高劳动者就业转岗能力;针对社会关注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群体,计划筹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策性岗位不少于10万个;归集适合高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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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天津:18项利好政策助力“海归”来津创业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吸引集聚更多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 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 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来津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回国5年内租房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每月最高2500元的创业房租补贴。毕业2年内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并成功带动就业的,可以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400万元。 实施创业启动项目。每年遴选20个左右创新能力强
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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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甘肃: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省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待遇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1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8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
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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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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