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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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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助力新兴产业集群用工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型招聘会在淮河文化广场举行,共有102家企业提供超5000个技术性岗位,为求职者与用工企业搭建起精准对接的桥梁。 近年来,蚌埠充分发挥产业门类齐全、工业底蕴深厚的优势,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建设新能源、新型显示、智能传感、生物化工、汽车零部件、商业航天等六大产业集群。 在优化精准用工服务体系上,围绕商业航天、智能传感等六大产业集群重点企业,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用工摸排体系,建立“三级三方”重点企业服务机制,将一批重点企业纳入“一企一单、一企一档”管理,配备包保联系人和人社
发布时间:2026-08-28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江苏宿迁:“20条措施”加强新就业群体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关于印发加强新就业群体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20条措施的通知》,聚焦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权益维护等六大方面提出措施,切实提升新就业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就业创业“硬支撑”,拓宽发展新空间。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发挥“速找活”零工小程序、城市驿站等线上线下服务阵地作用,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创业者提供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并通过“苏岗贷”支持平台企业稳岗扩岗。加强技能提质培优。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与成长激励体系,纳入劳模、工匠等评优评先范围;开展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等职业(工种)培训
发布时间:2026-08-28 |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陕西:“两延续一优化”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稳岗返还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稳岗返还标准。此次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明确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支出范围。受益企
发布时间:2026-08-28 |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伊春:多点发力精准赋能 全力护航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聚焦毕业生求职、企业用工双向需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打出系列就业服务“组合拳”,立足本地院校实际,全力拓宽青年就业创业渠道。 深耕校园招聘主阵地,精准搭建供需对接桥梁。深化校地、校企联动,针对医疗卫生领域求职和用工需求,联动伊春职业学院组织开展专场招聘对接活动,邀约40家优质医疗卫生类企业进校揽才,提供岗位560个,吸引3200余名在校生参与求职体验,为1000余人次提供就业指导,有效提升应聘能力。 线下线上双向赋能,构建全周期就业指导体系。线下升级打造“青年驿站”,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校园,常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求职反诈宣传。线上依托“伊春人社”微
发布时间:2026-08-21 |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启动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促就业”专项行动

近日,四川全面启动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促就业”专项行动,抢抓高校毕业生离校求职关键期和技能提升黄金期,8月至10月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技能培训攻坚,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今年以来,四川先后出台《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推出“扩岗激励、技能提升、兜底帮扶”等系列举措。四川省人社厅坚持把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广求职能力实训,结合全省产业布局开展特色培训,融入“人工智能+”求职实训内容助力青年“加速求职”,紧扣重点
发布时间:2026-08-21 |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广西: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把常态化就业帮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聚焦精准帮扶与开发式举措,建立全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明确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简称“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以及欠发达地区(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常态化就业帮扶对象。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脱贫
发布时间:2026-08-14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陕西:鼓励各类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布《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管理,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办法从8月1日起实施。 明确人员范围。见习人员范围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条件的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明确用人单位。见习工作应坚持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每人只能参加1次就业见习。本省行政区域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和各级国
发布时间:2026-08-14 |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浙江温州:创新“四精准”工作体系 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提质增效

浙江省温州市坚持“分层分类”破题,系统构建“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布点、精准保障”四维工作体系,推动精准就业帮扶提质增效。 全域排摸、一人一档,精准锁定帮扶对象。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与“铁脚板”核查,变被动等为主动找。制度先行,牵头拟定重点群体精准就业帮扶二十项举措,细化部门责任清单。依托“重点群体帮扶在线”平台,整合人社、民政、残联等多部门数据,细化失业登记、低保低边等标签,通过数据比对生成帮扶名单并推送至村(社),实现“数据找人”。健全街道、村社网格联动排查体系,将就业服务纳入镇街履职清单,依托就业服务专员、村社主职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开展上门走访,建立“一人一档”台账,确保不漏
发布时间:2026-08-14 |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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