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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首善标准持续推进北京市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十年来,北京市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3年6月底,机构数量由2012年的1071家上升到4215家,其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842家,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73家,复合年增长率超过15%,营收总值从372亿元上升到超过3500亿元,机构数量和营收位居全国前列,积极参与“百日千万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日益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逐步形成,行业价值日益提升。 促引才聚才、促就业创业 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局作用 一、第一促是促引才聚才 出台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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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修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近日,甘肃省人社厅修订出台《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全省人社系统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画“标尺”、定“界限”。 新修订的《裁量基准》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现行主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20部,对处罚依据的法条中需要进行处罚裁量的49项违法行为,明确了违法行为目录、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违法行为情形、处罚幅度等内容。 《裁量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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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北: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为深入实施“筑巢”计划,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结合湖北工作实际,日前,湖北省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营的原则,以大学生等重点群体为主要孵化对象,以培育创业实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具有滚动孵化功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省级示范基地坚持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每年认定评估一次,认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期满重新认定。已被认定为国家或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园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申报。 对省级示范基地给予奖补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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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出台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日前,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公告,按照国家授权上限明确黑龙江省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限(定)额标准。 公告中明确,黑龙江省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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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宁夏:四举措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扩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形成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创造的良好氛围。 优化评聘方式,有序推进试点。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注重相关人才评价结果互认,首次采用直接聘用、申报竞聘和自主评聘三种方式并行组织二级岗位评聘工作。现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且被认定为自治区A类、B类高层次人才的,以及获得与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相当的国家级奖项、荣誉及成果,同行业公认的领军人才,可按程序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进一步向事业单位下放评聘权限,选定条件成熟、人才密集的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2所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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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青海:持续加力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紧盯宣传到位、联系到位、登记到位、帮扶到位等环节,突出实施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持续做好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加力促进尽早实现就业。 做实做细结对帮扶。加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实名信息的登记完善,畅通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援助渠道,分类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精确搭建人岗匹配平台。聚焦困难毕业生,优先落实提供职业指导、推荐岗位信息、提供培训机会等就业帮扶,及时跟进服务,尽早帮助其实现就业。 持续加大岗位推送。积极面向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市和省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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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陕西:再推32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省通办服务
日前,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在2021年实施“14+6”异地通办的基础上,梳理高频事项,简化流程,配发设备,统筹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资源,再推32项全省通办服务。 2023年9月1日起,参加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在全省12个地市、107个县(区)任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智慧柜员机,自助选择办理32项全省通办业务。此项业务将惠及32万户参保单位、920万企业在职人员、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智慧柜员机办理所需业务时,可通过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陕西养老保险APP扫码、面部识别等四种方式登录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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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北京:设立监管机制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聚焦农民工工资支付事中监管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适用范围、运行使用流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规范等内容,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施全流程监管,从源头预防制度不落实问题。《通知》实施后,企业可自由选择办理相关业务的银行,由银行通过简化开户手续、减免跨行支付手续费等方式优化服务,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企业可自由选择办理专用账户的银行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
发布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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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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